广西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招聘12名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增强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力量,根据管理区管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平桂管理区面向社会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名,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招聘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二)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后出生),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公文处理软件;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招聘的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公开招聘职位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二)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下午6:00前。
(二)报名地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贺州市平桂管理区西发街56号),联系电话:0774-8832433。
(三)报名事项: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可到平桂公众信息网下载或到报名地点填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另交近半年内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四)资格审查:由贺州市平桂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集汇总报名人员名单,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
(五)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面试和体检
(一)面试: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组织开展面试,由贺州市平桂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请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经面试合格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平桂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聘用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经统一培训后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由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食药监管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聘用合同由平桂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制。对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聘用人员不占用单位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1903元(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随缴费基数增加而相应增加,并由聘用单位统一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管理区财政负担并每月拨入管理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七、监督及其他事项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74-8836632)。本《简章》由平桂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4-8836808)。本次招聘工作原则上于2014年10月30日前完成。
附件1: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