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东南州榕江县公安局招聘应急处突事业工勤岗位人员方案
榕江县公安局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处突事业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队伍建设,增强我县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
工勤人员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聘用后,在训练和备勤期间全部实行军事化管理,在集中训练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部分人员将分配至乡镇派出所协助工作。聘用人员严格按合同管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受聘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三年内不得参与其他招聘考试和调动。
九、待遇
本次招聘的应急处突事业工勤岗位人员和农村片区交警中队工勤人员的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标准执行,公安执勤津贴、加班补贴参照公安人员标准执行,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按现行政策标准执行。
十 、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黔人社厅发〔2013〕11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体能测试(技能测试)、命题、评卷、监考、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ongjiang.gov.cn)。
咨询电话:0855—6622423、6628602(榕江县人社局招考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6622031(榕江县纪委监察办)
附件:【附件1:榕江县2014年招聘应急处突中心防暴处突特勤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附件2:榕江县2014年应急处突特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3:榕江县2014年农村片区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4:榕江县应急特勤工作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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