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山东女子学院招聘简章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通过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①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
②实验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现场操作、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实践操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等。
③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基础知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中级岗位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学校按通过资格复审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
试讲和答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山东女子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由学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省级医院组织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学校为具有博士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聘用人员提供校内周转房,并给予一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应届博士生到校新入职的前三年享受副教授的工资福利待遇。特别优秀者或急需专业的博士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待遇面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 邮 编:250300
教师及实验员岗位联系电话:0531-86526032
联系人:颜老师 刘老师
辅导员岗位联系电话:0531-86526035 联系人:李老师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女子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4.《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5.《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山东女子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