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9月招聘2名编外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常熟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常熟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编外辅助人员2名。
一、招聘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且户籍在本市的社会在职人员(毕业后未派遣的、户籍仍保留在常熟高校的外市籍生源不视为具有常熟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专业要求: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类专业(具体专业详见《常熟市环境保护局编外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参照)。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4年9月22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常熟市珠江路222号底楼,常熟市人力资源市场13号窗口进行现场简历投递,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时提供资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四、招聘程序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等相关程序。
1.笔试: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行笔试,否则直接进入面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一门。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2.面试: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3.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五、聘用方式
1.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与常熟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才派遣用工形式,派遣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
2.首次聘用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且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除。薪酬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含保险、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七、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八、本简章由常熟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2814642、52805353
附件:
常熟市环境保护局
常熟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