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网

首页 > 招考信息 >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4年南阳市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聘公告

2014-09-18 20:47:36事业单位132 收藏
  2014年南阳市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9月18日讯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南阳市办公室(以下简称“南阳市农信办”)是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

   2014年南阳市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9月18日讯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南阳市办公室(以下简称“南阳市农信办”)是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派出机构,对南阳辖内13家县级行社履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13家行社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辖481家营业网点。受邓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邓州市联社”)、 唐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唐河县联社”)、镇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镇平县联社”)、 新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新野县联社”)、 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方城县联社”)、 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内乡县联社”)、 淅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淅川县联社”)、西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峡农商行”)、南召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南召县联社”)、 桐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桐柏县联社”)、 宛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宛城区联社”)、 卧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卧龙区联社”)、社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社旗县联社”)13家县级行社委托,南阳市农信办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农信社面向社会计划招聘440人,各县级行社招聘计划如下:其中邓州联社46人,唐河联社46人,镇平联社25人,新野联社36人,方城联社26人,内乡联社30人,淅川联社30人,西峡农商行30人,南召联社38人,桐柏联社38人,宛城联社37人,卧龙联社30人,社旗联社28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热爱农村金融事业,拥护本社章程,认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从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6.符合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亲属回避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农信社员工: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原工作单位开除的;

  (3)曾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分的;

  (4)曾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曾存在多次失信记录或有一次性质比较恶劣的失信记录的;

  (6)未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7)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考资格

  1.学历:报考宛城区、卧龙区联社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县级行社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经济、管理、金融、会计、统计、审计、营销、计算机、信息通信、法律、中文(秘)、数学应用等与经济、金融相关的专业。

  3.年龄:大专学历的不超过25岁(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本科学历的不超过28岁(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超过30岁(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不超过35岁(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3岁。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信息。南阳市农信办通过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www.hnnx.com)、《南阳日报》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启事。

  (二)报名时间。2014年9月20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南阳市农村信用社培训中心(地址:南阳市信臣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向北李宁体育园内,考生可乘26路公交车直达)。

  (四)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以所应聘县(市、区)行社为填报志愿单位,由应聘者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现场确认。报名时须出具的资料有: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6张,到指定报名地点提交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报考人员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且只能报考1个单位,多头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现场签具承诺书(见附件2),交纳考务费100元。

  (五)领取准考证。2014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凭考生本人身份证、考务费收取凭证到原报考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同放弃参加考试,责任由应聘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