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东港区201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55名人员简章
根据《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及《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13〕23号)有关规定,现将东港区2014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5名,其中,区直部门(单位)公益性岗位25名、农村社区公益性岗位30名。
(二)招聘范围。
应届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等有效证明的日照籍应届毕业生。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未实现就业或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没有实现就业的日照籍毕业生。
以上人员要求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高中起点),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4年9月22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东港区人社局(兴海路50-1号)一楼9号服务窗口报名。
报名时携带:
1、自行下载填写《东港区201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下载网址:www.dgld.gov.cn(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应届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4、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考务费40元(特困家庭毕业生不再收取)。
三、聘用程序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9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考生请于9月26日工作时间内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初选人员确定后,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四)聘用。从高分到低分取足前55名,期间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进行递补。
(五)选岗。拟聘用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自主选择岗位。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待遇等相关事宜
(一)待遇。在岗期间月工资不低于日照市最低工资标准(2014年每月1580元),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区人社局实行全额补贴。
(二)试用期和考核。试用期3个月,并按年度进行工作考核,对试用期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服务期限。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满后,可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提出解聘或续聘意见,不再执行公益性岗位的政策。
联系电话:0633-36620590633-8253873
附件:
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