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州关于2014年考调5名事业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委办〔2011〕75号)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2014年面向四川省公开考调甘孜州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本次共考调甘孜州财政预算编审中心工作人员3名、甘孜州财政评审中心工作人员2名。
具体考调单位、岗位及名额等详见《2014年公开考调甘孜州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考调范围
面向四川省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中在岗在职工作人员考调。
三、考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身份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事业单位干部身份。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民族地区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工作经验丰富,能承担相关业务及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新聘用人员未转正定级的;
2.正在接受审查,未作结论的;
3.其他规定不宜调动的。
四、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必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时在《甘孜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由本人到甘孜州财政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至9月18日(上班时间08:30—17:30)。
报名地点:甘孜州财政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36-2833407。
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甘孜州州级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双面打印);
2.二代公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或州级主管部门提供的《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的证明(签章);
4.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三张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KB-32KB)。
(二)资格审查
甘孜州财政局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经甘孜州财政局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之比3:1的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名额。
2.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一科。
(2)领取准考证时间:9月22日下午14:30-17:30;
领取准考证地点:甘孜州财政局人事科。
(3)笔试时间:9月23日上午09:00-11:00《综合知识》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卷面满分为100分。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岗位编码及考调名额,按照考调岗位考调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9月2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考察:考试结束后,原则上按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1:1.5的比例确定人选,由甘孜州财政局依据考试成绩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甘孜州财政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医院缴纳。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由甘孜州财政局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考人员食宿自理;
(二)借调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解决;
(三)正式调入后,根据本人综合条件和工作情况执行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四)借调期间和正式调入后,单位一律不解决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
(五)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甘委办〔2011〕75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财政局纪检组0836-283472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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