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14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培养旅游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工程”院校、河南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被大河报等多家媒体誉为河南旅游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为适应学院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充实学工队伍,全面提升学院学生管理教育工作水平,经院党委研究,(http:///henan/)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工作专职辅导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生工作专职辅导员8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第一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组织管理、文字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团结协作,有班长、团支书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或相关管理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高校学生工作经验者不需提供)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受党纪国法处分尚未解除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网站(www.zztrc.edu.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其它与招聘有关的公告、通知及成绩公示等有关通知事项均在郑州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6日8:00至2014年9月25日17:00。
(三)报名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郑州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14年招聘辅导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并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到邮箱zzlyrsc@163.com(学院将以收到电子邮件的具体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应注意在“报名表”上粘贴清晰、无变形、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网上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
2、现场报名
未及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考生可先登陆“郑州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14年招聘辅导员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后,打印1份,并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参见“资格审查”),到学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同时接受资格初审。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现场确认、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无论是网上报名考生,还是现场报名考生,均需按规定时间参加。参加资格初审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本科、研究生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和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红底、蓝底、白底均可)。
资格初审在学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进行,学院将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准考证发放
学院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需本人亲自来领取,不能由他人代领;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经资格初审,若实际比例低于1:3,学院将酌情缩减岗位招聘计划。
(六)考试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内容主要为辅导员岗位职业守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及知识,教育学、职业教育、旅游法等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将及时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示。学院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
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笔试后请务必妥善留存准考证,以备面试时使用;因笔试准考证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面试主要就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考生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待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七)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高校教师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考生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学院党委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后待遇
1、硕士研究生在聘期内实行人事代理;
2、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享受与编制内教师同等福利;
3、符合条件者,可以参与上课、职称评审。
六、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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