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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绩溪县事业单位招聘15名公告

2014-09-11 14:33:33事业单位206 收藏
  为做好2014年下半年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

  为做好2014年下半年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现将2014年下半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14年下半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14名(具体见《2014年下半年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2014年下半年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9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再审)、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x.gov.cn/)、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ixirs.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陆续在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网络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x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一寸同底版洗印照片4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需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在网审时注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不规范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对咨询有关招聘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需作出规范性解答。9月23日16:00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同时留存好资格初审考生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9月23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2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24日16:00前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确认和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开通网上银行的贷记卡、借记卡)。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2014年10月12日下午15:00-17:00和10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到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3036887。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至2:1,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5日12:00—16: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改报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于2014年9月25日17:00前完成。放弃改报或改报后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已交费人员于10月12日下午15:00-17:00和10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到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笔试考试费用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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