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北京通州区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165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意见》(京政办发〔2014〕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通州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每人需提交两份政审材料,一份应由被政审者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出具;一份应由被政审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五)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jtzh.gov.cn/ )、通州区东部人才网(http://www.bjdbrc.com/ )和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jj.bjtzh.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培训取证
招录人员初步确定后,参加全市统一的取证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考核合格的,将签订劳动合同统一颁发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检查证。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统一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仍未通过的,将不予签订劳动合同。新招录的专职安全员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上岗。
四、履行录用程序
聘用人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对考核合格获得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检查证的人员,由区安全监管局委托劳务派遣企业与所招聘的专职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根据京政办发〔2014〕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专职安全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照2013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5%确定。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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