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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济南长清区事业单位招聘53人简章

2014-09-04 19:32:56事业单位140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4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为进一步加强长清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4日

  为进一步加强长清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4年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含济南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及以下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专科及以下毕业生,不含驻济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9月16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要求详见《2014年长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现场收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9月16日-9月1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局五楼会议室。

  9 月23日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应 聘 人 员 需 在 报 名 前登 录 济 南 市 长 清 区政 府 网(www.changqing.gov.cn)或 济 南 长 清 人 才网(cqrc.jncq.gov.cn)下载打印《2014年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表内“本人承诺”必须由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表格要求本人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进行解释。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16日之前取得)(第一学历和后学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核前提供;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需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需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考者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最低可按1:2的比例开考。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若达不到1:3比例,则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区人民医院护理岗位A(非定向招聘)增加相应的招聘计划数;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