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公路管理局招聘124人计划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4年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4名,充实到基层公路管理部门。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2014年广西公路管理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已聘用到我局直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2014年广西公路管理局招聘报名登记表》(可从广西人才网、广西交通运输厅网站、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下载)一式两份,到用人单位(各市级公路管理局)人事部门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8月25日至9月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各用人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桂西公路管理局人事科:南宁市友爱路26号,联系电话:0771-3135923。
桂中公路管理局人事科:柳州市航银路33号,联系电话:0772- 3206890。
桂林公路管理局人事科:桂林市环城南二路7号,联系电话:0773-3846467。
桂东公路管理局人事科:梧州市桂林路冷水冲11号,联系电话:0774-2024470。
玉林公路管理局人事科:玉林市大北路288号,联系电话:0775- 2813135。
贵港公路管理局人事科:贵港市金港大道733号,联系电话:0775- 4565186。
百色公路管理局人事科:百色市城北二路5号,联系电话:0776-2835100。
沿海公路管理局人事科:钦州市钦南区建设街通达巷2号,联系电话:0777-2825661。
河池公路管理局人事科: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肯旺片区(金宜一级公路东江收费站旁)
联系电话:0778-2550338、2550335。
2、每个应聘者根据个人的专业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的比例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第十一条执行。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报考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岗位)。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及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各市级公路管理局上报的初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4、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交考试费50元,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缴费。
(二)笔试
1、笔试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公共知识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部分(合在一份试卷),笔试分值满分为150分。
3、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查询个人成绩。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交通运输厅、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2、面试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及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获取信息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如该岗位所有考生的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程序。
5、现场监督。成立面试现场监督组,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及纪检监察人员组成。
(四)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与方式: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