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委党校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http:///anhui/)将2014年安徽省委党校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2014年度公开
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
关工作实施方
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
关工作实施方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进行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由党校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先锋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1-62173024
附件: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职位代码 序号 准考证号 成绩 300007 1 302000200106 93 300007 2 302000200116 92 300007 3 302000110527 91 300007 4 302000110525 90 300007 5 302000200117 87.5 300007 6 302000200123 87.5 300007 7 302000200125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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