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14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9月2日讯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www.jsit.edu.cn)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硕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正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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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
01-05号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2014年9月5日起接受报名,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本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4年12月31日。学校组织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上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06-19号岗位为一次性招聘。报名时间:2014年9月5日至9月21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电子邮箱:jsitrs@163.com
发送的邮件标题按照“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职称)”的格式注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网络报名时,下列2-4项作为附件打包上传):
(1)《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见附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4)应聘需要有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01—05号岗位不设开考比例;06—19号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同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2014年9月21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9月29日前通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以及未通过审核的原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将在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一)教师岗位的考核方式为试讲、专业测试及面试;辅导员、高职教育研究岗位的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1、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授课水平。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2、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专业测评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以及电子邮件方式告之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测评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公布。试讲和专业测试结束后,在试讲和专业测试合格者中,根据两项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3、笔试。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等方面的知识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布,其余应聘人员成绩可凭身份证号在学校网站查询。
4、面试。面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以及电子邮件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教师岗位的总成绩=试讲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辅导员、高职教育研究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考试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