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龙岗区社工委招聘公告
2014年深圳市龙岗区社工委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26日讯根据《关于印发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龙委办〔2010〕41号)规定,结合区社工委工作需要,我委于近期面向社会招聘1名聘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
办公室文员1名。
二、 招聘资格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符合《龙岗区社工委招聘聘用人员职位表》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有违反计划生育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原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岗位工作期间,有严重扰乱社会及正常工作秩序或违纪记录,被原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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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方式进行招聘。
四、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发布公告5天。
(二)报考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龙岗区政府大楼1134办公室(咨询电话:28903989)。
3、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龙岗区社工委招聘聘用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身份证、户籍本、毕业证及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寸免冠彩照2张;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报名时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龙岗区社工委组织。
报名人数低于拟招聘岗位名额10倍的将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
1、笔试。笔试分数合格线由龙岗区社工委划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各职位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聘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将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告。
2、面试。对于没有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所有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面试合格线由龙岗区社工委划定,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于有笔试的职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三天后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告。
(四)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与公示
体检由龙岗区社工委统一组织到区级医院进行。具有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按照深圳市招调工(干)体检项目、合格标准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龙岗区社工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资格复审,考察,公示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按照相关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至低分的顺序递补考生,经过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等程序后,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五)备案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及公示合格的人员,由龙岗区社工委审核后,报请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经备案后由龙岗区社工委办理聘用手续,再委托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实行人事代理管理。
本方案解释权属龙岗区社工委(咨询电话:28902990,28908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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