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2014年海南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26日讯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4年招聘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 十四届市政府第53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万宁市2014年招聘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镇中心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幼儿接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市政府决定招聘一批幼儿教师充实到新建成的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任教。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择优聘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市幼儿教师人才结构的改善和优化,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专业配套的幼儿教师人才队伍。
二、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小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孝云(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 晗(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局长)
李 宁(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唐敏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武雄(市教育局党组书记)
欧明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运平(市纪委副书记)
沈春强(市财政局局长)
唐跃成(市保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唐敏智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文君(市人社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潘宜德、吴学科、潘国坛(市人社局)、吴小炜(市编办)、吴亚亮、陈在道(市教育局)等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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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名额及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36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表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生或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4、年龄限35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1日后出生);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限万宁户籍或万宁生源人员报考。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面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公告。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海南日报、万宁市电视台、万宁市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启事。具体通告时间由领导小组确定。
(二)报名。
1.应聘人员可到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万宁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三楼西侧)报名,并填写《海南省万宁市2014年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同时提交3张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书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就业推荐表报名。在职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原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报名。报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本人。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类别的招聘岗位,按岗位进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3,不足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招考计划的岗位,允许报考人员在统一报名结束后2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898-62232689。
注:报名表可从万宁市政府网站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
(三)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在万宁市政府网站公布名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由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命题及阅卷。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改革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适应幼儿园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2.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别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笔试结束后、面试开始前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授课和答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考核。面试内容: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负责。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试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本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