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14年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26日讯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是依托华南沿海主枢纽港(高栏港)而设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华南大型综合性临海产业经济区,现已初步形成了以装备制造、石化、能源和港口物流为主导的重化产业格局。
为加快港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公益一类单位,负责区内各种环境要素的监测并提供相关数据,调查区内环境污染事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对环境监测网及自动监测站点的运行进行管理。
2.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区内城建市政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区管委会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项目建设工作。
3.珠海高栏港区(南水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管,动、植物产品的检疫和疫病防治,承担农业、林业统计工作,协助区三防办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共5人,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人事关系不在珠海市的应聘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各具体招聘岗位、对象、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即: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点进行报名,或者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进行报名。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2.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1。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计划生育证明、工作证明(包括合同书及社保缴费记录单)、人事关系在珠海市的证明(无学士学位人员提供)等;④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通知》及领取《笔试准考证》等事项,将于2014年9月19日20:00时前在我区门户网站(www.zhhiz.cn)上公布。
5.注意事项:①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②应聘者须本人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③现场报名者,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邮寄报名者,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查验报名材料原件。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内容: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专业及业务知识等。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资格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资料:2014年珠海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我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对象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次日22:00时前在我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将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8648(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监督电话:0756-7718656(区纪委)。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可按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1.未按要求报到者;2.弄虚作假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