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2名合同制公告
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市政府直属的国资运营公司。因企业发展需要,经市编办等有关部门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9月3日上午9:00-下午3:00点;
报名地点: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州东路548号人社局2号楼);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文秘综合1名;劳动人事管理1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留学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比照报名),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1979年9月3日(含)以后出生,海宁市户籍。
3.岗位专业要求如下:
文秘综合岗位:文秘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学专业、哲学专业、历史学专业。
劳动人事管理岗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法学专业。
四、报名方式、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在编在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取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同时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如有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将对该岗位重新组织报名,报名时间、地点在海宁市人才网另行公告,原报名人员无需重报。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五、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综合能力,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4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八、其他事项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3--87292912
监督电话:0573--87297128
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