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中医骨伤科研究所广西骨伤医院招聘公告
广西中医骨伤科研究所广西骨伤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骨伤医院成立于1995年,位于南宁市新民路32号,是在1986年成立的广西中医骨伤科研究所的基础上增设的医院,是一所集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和中医骨伤研究为一体的自治区级医疗科研单位,是自治区卫生厅直属的国家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医院、广西红十字会骨伤医院、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和骨伤专业硕士点。设有中、西医及中西医结合的骨伤、内、外、妇、儿、口腔、皮肤、五官、中医、推拿、理疗、足疗、针灸等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发展需要,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我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http:///guangxi/)现将招聘具体事宜宣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个人奉献精神。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身体健康。
招聘岗位数13个,具体条件如下:
二、招聘程序
(一)在本单位网站(www.gxgsyy.com)、广西卫生信息网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的广西人才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4年8月27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将填好的《广西中医骨伤科研究所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同底2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交到南宁市东葛路1号锦华大酒店副楼511室(广西中医骨伤科研究所人事科)
(2)每个应聘者根据个人的专业、特长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经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满分100分。
(2)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以上方可开考,当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不足1:3,又确为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开考。
(3)笔试地点设在本单位,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总成绩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及本单位网站(www.gxgsyy.com)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应聘者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考场。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四、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成绩)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统一在本单位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及本单位网站(www.gxgsyy.com)对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见习期制。见习期为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见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2号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广西骨伤医院
邮政编码:530012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771-2802659
传真:0771-2809369
附件:广西中医骨伤科研究所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