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招聘聘用制公告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符合具体职位要求:
1.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坚定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 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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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14 年 8 月 20 日— 2014 年 8 月 29 日(周日休息),上午 8 : 30 - 11 : 30 ,下午 3 : 00 - 5 : 30 。
2. 报名方式:
①直接报名(泰州市高港区环溪路 58 号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科 214 办公室);
②网上报名(邮箱: 71401737@qq.com );
③联系人:华桂栋、张燕;
联系电话: 0523-80278009 、 0523-80278019 。
3. 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需提交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 3 张,填写《江苏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1 份(若网上报名,请附免冠电子彩照);
②报名者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若网上报名,请附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③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达到 1 ∶ 5 比例方可开考。
4.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遴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按通知时间到报名处进行面试。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 100 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知识结构、工作能力、综合素养等方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 : 2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四、录用和管理
1. 试用期 6 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制劳动合同。
2. 录用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薪酬待遇及日常管理 按《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非行政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江苏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