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重庆九龙坡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如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岗位招聘指标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综合基础知识、管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技能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区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若体检有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则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国人部发〔2005〕1号)、《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
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公示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笔试面试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规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招聘过程中发现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九龙坡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九龙坡区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九龙坡区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
3.九龙坡区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