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舟山市本级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14年下半年浙江省舟山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舟山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有关工作人员。(http:///zhejia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舟山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
(1)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www.zsscjg.gov.cn;
(2)舟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www.zswenyi.com/index.html。
其中,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公开选聘岗位表中所列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面向舟山市本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年龄要求为1979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者,不能报考。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29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材料:报名者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粘贴本人近照),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下述各招聘单位邮箱地址)。考生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同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电子邮件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分别为:
(1)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报名邮箱:zszql580@163.com,咨询电话:2299726。
(2)《海中洲》编辑部:报名邮箱:zsswlbgs@126.com,咨询电话:2023679。
5.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完成,如在选聘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考试或选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面谈等单一或多种组合的形式。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考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上通知。
(三)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每一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作出考察结论,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觉得被考察人不适合岗位的,可以作出不适宜聘用决定。
(四)研究确定与公示选聘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对象,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日。拟选聘对象公示期满后,与拟选聘对象单位商量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聘对象在接到调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选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的所有环节一律不递补;
(二)应聘人员对选聘岗位中的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附件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