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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贵州省贞丰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7名

2014-08-13 22:37:36事业单位56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3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3日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精神。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201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7名,特制定引进人才简章。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计划、职位及方式

  (一)引进职位:详见附件一《贵州省贞丰县201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二)引进方式:

  1、发布引进招聘简章。

  2、引进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名,统一集中面试,分类择优引进。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愿意在本县服务五年以上的;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引进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2、曾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或在校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被院校给予处分的毕业生;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其它情形的。

  四、报名及面试

  报名工作由“引进工作小组”负责。每人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9日至21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4、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同时提供国家教育学历网上打印的学历查询结果单)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报名时考生如实填写《贵州省贞丰县201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考试。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若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参加面试考生的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考察。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

  2014年8月29日,下午14:30—17:30;

  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市场。

  2、面试时间:2014年8月30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五、考察

  根据面试分数,按招聘单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引进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贞丰县引进办公室报县引进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或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被院校给予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无学籍档案的;

  5、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6、不符合引进职位的资格条件;

  7、发出考察政审通知后,10天内未提供考察依据的;

  8、经县引进领导小组审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达不到引进计划数或自动放弃考察政审资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政审对象。

  六、体检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1、体检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由贞丰县引进办公室统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者若有异议的,体检人员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贞丰县引进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体检人员。

  七、公示、聘用审批、聘用待遇

  1、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