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晋中广播电视台招聘实施方案
2014年晋中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13日讯为了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提升节目宣传质量, 根据单位用人需要,经上级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业务人才, 特制定实施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组织形式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招聘活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人事组”、“考务组”和“纪检组”分别负责完成招聘工作。
3、“纪检组”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聘活动。
二、招聘职位、范围及待遇
1、招聘职位共8个,其中:
电视编导2个(限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电视记者6个;
2、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3、聘用后成为晋中广播电视台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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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和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须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二)招聘职位专业要求
1、电视编导:
熟悉广播电视宣传业务,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制作技能,具有较广博的文化与科学知识,有较好的新闻文字功底,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胜任电视新闻、专题和纪录片的采编制作,能胜任频道管理、栏目策划、节目编导、文字撰稿、节目主持等工作的电视艺术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2、电视记者:
熟悉广播电视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规;了解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与科技常识,了解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现状与发展趋势,了解外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动态。掌握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电视新闻采访写作、编导、摄录、制作、主持节目的能力;具有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现场及镜头前采访报道能力,社会调查和社会活动能力及电视节目策划、制作、评论和分析的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正在处罚期的;
5、未满试用期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命题和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实行现场报名,由人事组负责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
2、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审查考生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报人社局备案。
3、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9月3日- 5日
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279号
晋中新闻大厦西配楼一层 技术区会议室
联系电话:0354-3111052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 考试时查验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一致 )、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2需要由组织证明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审材料一份;
3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1寸彩照6张。
填写《晋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
报名样表可到晋中广播电视台网站(www.sxjztv.com.cn)下载。
报名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职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经初审合格后,交考务费110元。
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报考中,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即计入晋中市事业单位报考诚信档案。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职位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
(二)命题和笔试
1、命题的时间和方式由招聘领导组决定。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知识”分两场考试,每场考试时长120分钟。其中,电视编导和电视记者职位的“专业综合知识”笔试“同场不同卷”,试卷将分别拟定,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40%;“专业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60%。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资料:2014年晋中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3、结合本次招考的职位需求及考试成绩的实际情况,由招聘领导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达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面试人选。
4、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1: 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1: 3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因考生书面申请放弃面试而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