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长江水利委员会宣传出版中心招聘公告
2014年湖北长江水利委员会宣传出版中心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9日讯宣传出版中心是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水利新闻宣传和书刊编辑出版工作。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岗位描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学历要求年龄工作经历招聘方式用人部门
笔试面试
新闻采编从事新闻采编工作。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新闻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30岁以下大学本科3年以上、研究生1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长江水利网新闻部、人民长江报社新闻部
出版编辑从事编辑工作。要求熟悉水利及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1水利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岁以下1年以上出版或水利工作经历。 √√长江年鉴社编辑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 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四、招聘方式及要求
招聘信息于2014年8月7日在长江水利网、中国水利人才网发布。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网络形式。报名时间:2014年8月15日至8月30日。应聘者可登陆长江水利网(www.cjw.com.cn )、中国水利人才网(rencai.chinawater.net.cn)下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发送至邮箱xccbzx2009@163.com。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专业岗位及要求报考。
宣传出版中心对网上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并于2014年9月2日在长江水利网(www.cjw.com.cn )、中国水利人才网(rencai.chinawater.net.cn)上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2014年9月5日网上初审资格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到宣传出版中心办公室(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长江水利委员会防调大楼22楼2208室)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合格者即可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若某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足3倍招聘人数时,则此岗位按比例少招或放弃招聘,并通知应聘者。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9月6日
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岗位进行。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新闻、水利类专业理论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为主,总分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
笔试资料:2014年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9月7日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录用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2014年 9月6日20:00前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面试总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每考生面试时间30分钟。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应聘者收到的《宣传出版中心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为准。
3.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为100分,按笔试50%和面试50%权重计分。
(四)体检、考核
1. 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 考核
由招聘工作组考察体检合格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等。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结果依次递补。
五、费用
参加应聘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公示及聘用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和中国水利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拟聘岗位。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劳局备案审批后,由长江委宣传出版中心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调离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水利委员会宣传出版中心办公室,邮编430010。
联系电话: 027-82828325
联系人:周小乔 阮力
八、 监督及投诉
监督投诉: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劳动局,电话:027-82926216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