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拿到学历(学位)的可凭学生证和就业协议报名,但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4年8月11日9时—2014年8月15日16时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需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2、资格审查
时间:2014年8月16日—2014年8月18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8月19日9时—2014年8月21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7号)。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8月27日9时—2014年8月29日16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5.报考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宁波市科普发展中心的科普资源开发与管理岗位和科普项目管理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内容由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8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举行,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报考宁波市科普发展中心的科普资源开发与管理岗位和科普项目管理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可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后在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www.nbast.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当地社保中心缴费证明、单位出具从事相关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或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4、成绩
报考宁波市科普发展中心的科普资源开发与管理岗位和科普项目管理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他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其他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www.nbast.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