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龙华新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雇员招聘公告
2014年深圳市龙华新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雇员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2日讯龙华新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龙华新区普通雇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犯罪记录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7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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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 8月4日至8月8日 上午9:30—11: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龙华公安分局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205室;
4、联系人:陈警官,电话:85135243.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考者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贴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5、学历及学位证书的验证证明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学历及学位真实,最迟应在办理雇用手续提供该材料,否则取消雇用资格;
6、《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雇用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
7、报考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雇用手续前的考核、公示结果为准。
三、适岗能力测评
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测评方式.
(一)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
1.笔试:
时间:2014年8月9日,上午9:30-11:40;
笔试内容包括以下两个科目:①《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大纲见附件4);②公文写作;
笔试资料:2014年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报名人员在笔试开考前凭有效证件,当场领取准考证。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8月11日下午16:30后在龙华新区在线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完成,并通过办公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将面试方式、时间、地点通知入围人员。
(二)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名额等额(1:1)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后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xq.gov.cn/)上发布。
四、体检
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1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xq.gov.cn/)公示7天。
六、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由用人单位在2个月内为其办理雇用手续,并备齐规定资料报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备案;
投诉受理部门: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干部人事监督科,电话:23338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