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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长治市沁源县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14-08-02 18:01:00事业单位110 收藏
  2014年长治市沁源县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2日讯根据我县编制缺额情况和2014年进人计划,按照《关于事业

   2014年长治市沁源县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2日讯根据我县编制缺额情况和2014年进人计划,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请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县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等3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4名工作人员(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年龄及学历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设置了2个“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详见《招聘简章》)。“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录对象包括:参加山西省“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计划,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类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它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上述所指年龄、工作时间、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涉及具体时间的,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4年9月1日为截止日期。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5日至8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沁源县职业高级中学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A4纸),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照5张。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报名可凭学校出具的标有考生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9月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学位证书待授”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等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名手续。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电大、夜大等非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的报考者,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沁源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费60元。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4)根据政策规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即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5)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报考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学历可放宽为大专,并可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占用相应岗位的招录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2014年8月13日至14日,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及缴费收据原件到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临场应变等方面)、专业素质和具体实践能力。

  根据岗位专业特点,分别采用结构化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两类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

  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结果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聘用。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以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进行。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再出现空缺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