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治市沁源县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核环节,考察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报名资格条件及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核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不递补。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9月1日以前未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者,不予聘用,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根据考察考核情况,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录用通知书》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本次招录的全部拟聘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和主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回录用单位工作,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享受差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同时,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计算,3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的报名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署合法用工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空缺不递补。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五年最低服务期制度,服务期未满不得流动。
六、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实行招聘条件、招聘程序、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论、聘用情况“六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并将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5-7832356(沁源县人社局办公室)
0355-7832168(沁源县卫生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355-7832066(沁源县纪检委办公室)
0355-7833666(沁源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本公告由沁源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沁源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招聘简章
沁源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