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协警员公告
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2014年公开招聘交通形象岗协警员公告
为展示自贡交通民警良好形象,打造城市名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男性)交通形象岗协警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户籍在自贡市范围内符合招考条件要求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其它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3、身高178cm以上;
4、体形端正,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5、退伍军人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信息发布
在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内网、自贡市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4年8月4日至8月6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00,自贡市贡井区南环路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卫科办公室502室报名。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等相关手续报名。
五、考试
考试以面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体能测试由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聘用及待遇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自贡市人力资源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交警支队开展工作。
(一)聘用
试用期为2个月,含上岗前培训考核。经培训考试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予以聘用。
(二)待遇
试用期待遇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执行;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含五险)。
七、本公告由交警支队政工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政工科4702642警卫科4702678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