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济宁微山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89名)
四、体检、考核与岗位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特困家庭毕业生(以报名时所交证件为准)、报名学历高低、省优秀毕业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以档案、证书为准)。如仍不能确定顺序,采用加试的办法。加试内容、时间另行通知。在递补、挑选确定岗位时,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以上办法确定顺序。
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核的方式进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提出复检,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者,依据招聘岗位要求和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招聘单位。考生挑选确定招聘单位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确定单位时,考生应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确定招聘单位必须由考生本人进行挑选,时间另行通知,届时不到场挑选的视为弃权,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要求挑选的视为弃权,不得再挑选其他招聘单位。因不到场或放弃挑选造成的空缺,不在体检、考核合格范围外考生中进行递补。按照考生确定的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期内要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能提供相关依据。
五、聘用与管理
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被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后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坚持招聘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22226
微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