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天津宁河县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名
笔试缴费时间:2014年8月11日8:00至8月17日17:3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二)笔试
笔试命题、阅卷及考务工作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笔试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职位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笔试人员达不到拟招聘职位1:3比例的,则削减相应的职位数量。笔试后7个工作日,在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宁河县环保局门前显著位置发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即对进入面试考生进行验证审核,具体验证所需证书种类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比例择优录取,结构化面谈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环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职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环保局门前显著位置张榜。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将聘用请示,拟聘用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拟聘用人员考核材料、体检表、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待审核后批准办理派遣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69591760。
监督举报电话:69591760。
附件: 《招聘计划》下载
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河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