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阜阳市基层特岗招聘公告
阜阳市2014年基层特定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印发201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4〕76号)要求,现将我市2014年基层特定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毕业两年以内(即2013届、2014届)、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二、聘用方式及人员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工资年均不低于19800元,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工作期间,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期满后可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岗位数量
2014年我市在社区党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司法、工会等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413名(岗位计划附后)。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7月28日-8月5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缴费。
(二)8月24日上午,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三)10月20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复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各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9:00至8月3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14年基层特定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8月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4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5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标准,两科合计90元)和要求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8月20日8时至8月22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8月23日至8月25日期间,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4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考生准考证上规定的地点。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七、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八、签约聘用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政策咨询电话: 0558-2293328(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考务咨询电话: 0558-2262161(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8-2264191(市人社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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