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璧山区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简章
2014年重庆璧山区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26日讯为选拔和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加快璧山经济社会发展,经璧山区委、区政府同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28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璧山区2014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璧山工作5年及以上(在招聘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一览表》);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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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2014年8月1日9:00-8月15日17:00前,应聘人员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璧山区门户网(www.bswxw.com)、璧山红岩网(www.bshyw.gov.cn)下载并填写《重庆市璧山区2014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20145856@qq.com)。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2014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8号,区卫生局底楼)。
(三)应聘人员持以下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重庆市璧山区2014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往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六、考核
(一)时间:2014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岗位拟聘用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符合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递补
因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重庆市璧山区门户网(www.bswxw.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一、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负责组织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并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聘用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