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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邮电大学招聘公告

2014-07-25 18:42:36事业单位69 收藏
  2014年南京邮电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25日讯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管理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邮电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

   2014年南京邮电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25日讯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管理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邮电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指非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已聘任在管理七级或八级岗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南京邮电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 7月25日至 8月7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进入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www.91job.gov.cn)南京邮电大学招聘专栏,进入报名系统。

  报名系统地址:http://221.226.2.187:8081/sydwzk/。报考单位请选择“南京邮电大学”,报考职位请选择“党务秘书”或“学生管理”。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④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其它能说明工作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相关证件等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2、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 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接受报名的单位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8月11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招聘单位于8月8日前通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以及未通过审核的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8月11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于8月13日至8月15日登陆报名系统,确认个人信息,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费。8月19日至8月20日缴费成功的考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者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 ②面试;

  (一)笔试考试科目:理论知识。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基础理论等。

  (二)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www.91job.gov.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公布。面试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之前,招聘单位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关材料要查看原件)。请参加面试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③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为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面试的,均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面试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面试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的60%。

  (六)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7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