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驻马店正阳县广电局、住建局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年驻马店正阳县广电局、住建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24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县人社局、广电局、住建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政务讲解员6名。
一、招聘计划
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4名,其中男、女各2名。
广场管理办公室:政务讲解员2名,其中男、女各1名。
具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5、年龄为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广播电视主持与播音工作经历的放宽至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播音员(主持人)岗位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6厘米;政务讲解员岗位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7、能熟练运用普通话,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曾在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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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8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信息资料将不得修改。
(二)报名地点: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联系电话:0396-8958168,0396-8922256。
(三)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四)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A4纸打印填写),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2、①往届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②2014年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③在职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留学回国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有报考人员需提交DVD电子音像资料一份(审查后不予退回)。具体要求:时长3分钟;4:3格式;画面、声音清晰;内容以模拟主持和新闻稿件播报为主。
(五)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两年内不得参加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没收其所有证件,并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信息采集。
五、初选
报名结束后,组织专业人员组成招聘初选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报名人员提供的照片和本人影视资料为依据,由初选小组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备播音员(主持人)、政务讲解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初选主要标准:身高符合报考条件,身材适中;形象气质良好,举止大方;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流畅;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初选小组按拟聘用岗位1:8的比例确定初选合格人员。初选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公布。
各拟聘用岗位的初选合格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不足5: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
六、面试
初选合格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上镜形象、音质、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理解分析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是否具备播音员(主持人)、政务讲解员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做播音员(主持人)、政务讲解员要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分为两个环节:一是新闻稿件播报,由评委组在县电视台统一录制,现场播放;二是现场模拟采访、节目主持和回答问题。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含)以上,方可参加体检。
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本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本方案和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规定进行。
八、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本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具体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