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247人计划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7名,其中教育系统51名,卫生系统196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z12333.cn)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h.gov.cn/) 查阅相关信息。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8日至1996年7月28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五)具备各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12014年江华瑶族自治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3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录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7月30日。
3、报名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同底1寸彩照。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永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县招考领导小组认定是否可以报考。
6、缴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缴纳考务费每人100元。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和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低于1:3比例开考的岗位,有可比成绩的,考生相同科目笔试成绩要达到该科目(同试卷)参考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没有可比成绩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对报名人数未到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
2、笔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①教育系统高中教师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高中课程知识;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保健学等相关知识。
②卫生系统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医师1、医师2、医师3、医师4岗位与乡镇卫生院医师1、医师5岗位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医师8和乡镇卫生院公卫岗位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专业知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医师6、医师7岗位与乡镇卫生院医师2、医师3、医师4岗位笔试内容为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针灸推拿学专业知识;药剂岗位笔试内容为药学和中药学专业知识;检验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知识;护士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医师5、放射、B超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知识,以上卫生系统所有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总分80分)和卫生法规知识(总分20分);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基础理论知识(总分80分)和会计法律法规知识(总分20分)。
3、笔试时间:2014年8月13日上午9:00至11:00。
4、笔试地点:沱江镇中学。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8月12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一楼)领取。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教育系统音乐岗位的面试包含专业技能展示和说课两个环节,其中专业技能展示总分为40分,说课总分为60分,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包含说课和五项全能(弹、唱、跳、说、画),其中五项全能总分为40分,说课总分为60分,其他岗位面试均采取说课方式。卫生系统医师、药剂、检验、公卫、护士、放射、B超岗位的面试采取技能实际操作考核的方式,会计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无面试可比成绩的,须达到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