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2014年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随着梅溪湖国际新城建设进度的加快,梅溪湖部分楼盘业主入住,为完善项目楼盘的后续管理和服务,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打造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储备人才库,根据工作需要,经街道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5名,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社区工作人员5名,其中女性不少于1名。
2、招聘范围:考虑工作性质不能提供住宿,要求报名人员为户籍在岳麓区范围内的人员(以户口本为准)。
3、报名条件:
(1)爱党、爱国、爱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
(2)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乐意从事社区工作,有奉献精神;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5)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熟练的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6)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7)适应实际工作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个人自传和个人近期体检表,同时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2张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2、根据报名人数,由长沙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进行统一笔试,并公布笔试成绩;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由专家和梅溪湖街道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8名考察对象;
4、由梅溪湖街道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优先考虑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中共正式党员优先;梅溪湖辖区范围的居民优先;有街道社区(村)或单位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有社会工作师证的优先;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过作品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优先;有计划生育工作经验者优先;梅溪湖街道辖区退伍优秀士兵优先。
5、聘用后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实行月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工资待遇参照岳麓区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2200元/月(不提供食宿),并由聘用单位按政策购买五项保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缩短试用期。
6、现场报名:梅溪湖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412室)。
7、报名电话:0731-88815600
联系人:易晓玲
8、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5日截止。
梅溪湖街道办事处
附件:梅溪湖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
身份证号码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婚姻状况 | 参加工作 时间 | |||||
学 历 | 学 位 | |||||
全日制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
非全日制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