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用A4纸)。在职的应聘者应主动将应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公示前须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其他事项:
(1)应聘者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2)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3)符合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而不参加验证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递补截止时间初定为2014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11:30时,以通知为准。按笔试成绩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按1:5确定,笔试缺考及零分者除外。
1.时间及地点:初定2014年9月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方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四、有关说明
(一)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
(二)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其中专业及学科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详见附件2),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应聘者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者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391839;监督电话:020-83396806。
附件: 1.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