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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温县招聘小学及幼儿教师实施方案

2014-07-21 20:15:26事业单位102 收藏
  (http:///henan/)将2014年温县招聘小学及幼儿教师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温县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温县教育发展的需求,按照公开

  (http:///henan/)将2014年温县招聘小学及幼儿教师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温县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温县教育发展的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教师。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语文10人 数学10人 英语4人 体育2人
  幼儿教师15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一定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及教学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须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有严重口吃及语言障碍者;
  其它不符合教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
  1、报名地点:温县人才市场(温县黄河路中段县人民政府大门西50米)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25日至8月3日
  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3、查询登陆温县人民政府(http://www.wenxian.gov.cn)
  公告公示栏查看。
  咨询电话: 6185200 6195158
  4、所需证件及费用: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和数码照相费)。
  5、报名须本人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和签订诚信考试承诺。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限定最低比例为3:1,达不到3:1时,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专业不再招聘,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6、领取准考证时间:以“报名须知”上通知为准
  7、领取准考证地点:温县人才市场
  领取准考证时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交费票据,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技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为150分钟,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小学面试采取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内容从温县现行小学六年级上学期教材中选取,时间为10分钟。
  幼儿园面试分为答辩和才艺展示。答辩内容以教育部制定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基础,答辩时间为6分钟,才艺展示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通知书领取结束后一天内,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加一人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按面试成绩分数高的优先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四)考核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在考察过程中
  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者,从体检合格人员中递补,如无体检合格人员递补,递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列入财政全供事业编制,由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全部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聘用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它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 ,经考核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领取有关证件、通知和提供相关材料,考试、体检缺席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温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