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宜宾市长宁县事业单位招聘递补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告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长宁县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 现将长宁县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
对报考14130002、14130004、14130037、14130044、14130045、14130046、14130047、14130050、14130053、14130058、14130063、14130065、14130066岗位的部分考生因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进行等额递补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14130002、14130004、14130037岗位递补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和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已参加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提供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14年7月21日7:30到长宁县政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即可参加体检。
三、体检时间与集中地点
(一)体检时间
2014年7月21日(星期一)上午7:30 。
2014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提供本人2014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二)体检集中地点:长宁县政务中心门口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费200元(以医院实际收取费用为准)、黑色签字笔一支到指定地点集中。
(二)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到体检前不再进食(包括喝水),空腹参加体检。
(三)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四)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办理体检手续以及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附件:长宁县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体检及考核人员名单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宁县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体检及考核人员名单 | |||||||||
序号 | 准考证号 | 身份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职位编号 | 招聘名额 | 总成绩 | 排名 | 备注 |
1 | 14510131923 | 511524198609250014 | 长宁县人工影响天气和防雷检测中心 | 工作员二 | 14130002 | 1 | 64.64 | 2 |
|
2 | 14510113528 | 51152119840503955x | 长宁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工作员 | 14130004 | 4 | 63.31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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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4510060521 | 51152419930822372x | 长宁县花滩中心卫生院 | 护士 | 14130037 | 1 | 56.26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