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2014年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19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精神,为保持开发区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经管委会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40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面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岗位30个,小学教师岗位100个,幼儿教师岗位10个,共计140个。具体岗位设置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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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四、报考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待业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符合以下学历要求:(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计划内统招幼儿师范学校中专及以上学历;
6、报考岗位必须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以毕业证(学位证)为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5)开发区现在编、在岗教师;
(6)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利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官网”、《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驻马店经济开发区2014年教师招聘启事。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5日—7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实验中学(文明路与洪河大道交叉口西500米)综合楼一楼,咨询电话:0396—2227579。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它岗位有要求的相关证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填写《2014年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交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报名费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
(2)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当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则按比例核减该职位的招聘人数。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实行闭卷考试,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担任相应学科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县区级及以上名师、教坛新秀、十佳教师者加5分,上述奖项不重复加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逾期将不再受理。
(2)公布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将考生加分后笔试成绩按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按岗位设置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社会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以“说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将在报名地点及时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六)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组织实施。
(七)拟定招聘人选
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教师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由开发区人社、教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人社、教育部门按考核细则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的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隐瞒实际情况,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一经发现,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