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选聘1名(骨科)
2.地点:光明新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502室(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由选聘工作小组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须本人到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1份;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4.专业技术格证书、执业证书、所在单位聘书及聘用合同(非经国家统一考试的广东省外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事后须通过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认定程序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查询);
5.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其他相关资料,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业绩成果资料、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
以上2-4项及第6项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面试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专家组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应聘者的实际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综合测评。
(二)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完毕,当场公布当次面试的成绩,发放面试成绩单。所有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体检人员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
2.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