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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4-07-18 11:31:11事业单位128 收藏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2013〕11号)、《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专业详见《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国家承认学历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7月17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截止到2014年7月30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截止2014年7月17日毕节市内卫生计生系统在编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六)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2014年7月31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中段)。电话:0857-8930795。
  (四)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
  (5)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证明(须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
  (7)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初审合格者由医院将考生报名资料提交市人社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后者方可参加考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 每一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对取消报考职位的招考人员办理退费手续。
  五、考试
  考试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统一组织进行,按报考专业职位分类进行。B超技师为第一类,麻醉医师为第二类。B超技师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占60%,笔试成绩占40%;麻醉医师笔试占60%,面试占40%。第一类、第二类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第一类:B超技师
  采取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与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进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根据招聘人数按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考生总成绩按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
  (1)实践技能操作
  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实践技能操作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未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按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第二类:麻醉医师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
  (1)笔试
  麻醉医师笔试与B超技师笔试同时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分值。笔试结束根据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