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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卫生局市卫生科教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2014-07-17 21:16:30事业单位157 收藏
  宜宾市卫生局  关于公开考调市卫生科教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

  宜宾市卫生局

  关于公开考调市卫生科教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卫生局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考调宜宾市卫生科教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考调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宜宾市卫生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考调岗位条件要求的宜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笔试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该考调岗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符合考调条件和岗位要求者,于2014年即日起—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市卫生局人事(科技)科(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戎州大道7号肿瘤医院10楼)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资格证、执(职)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宜宾市卫生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见附件2)和两寸免冠红底版彩色照片5张。报名需本人亲自到场,不受理他人代为办理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公共科目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知识科目考试大纲》(2012年修订版)进行,专业科目详见岗位表。

  (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星期天),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50% +《专业科目》×50%。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三)体检、考核、公示及递补

  1.体检

  根据考调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核

  考核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

  3.公示

  (1)拟聘用人员应进行7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市卫生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调动和聘用

  拟聘(调)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现行程序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和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六、本公告由宜宾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七、相关咨询电话

  市卫生局: 0831—2316160  15181109366  魏老师

  市卫生科教信息中心:13568560387   狄老师

  附件:1.宜宾市卫生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卫生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宜宾市卫生局

  附件1:

  宜宾市卫生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考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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