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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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8日
因建设县城北污水处理厂需要,经县国资办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7人,具体岗位及人数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相应岗位专业要求。
3、年龄要求: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丰富的相应岗位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要求:健康。
三、招考方法: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考试。招聘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
经考试、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核政审合格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聘用,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性质为国有企业职工。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填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招聘大厅。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如有违纪违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本简章由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
海安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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