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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意见

2014-07-10 19:39:51事业单位106 收藏
  2014年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10日讯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

   2014年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10日讯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确保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全州范围内州、县市、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招聘工作人员适用本实施意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符合楚雄州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按人才引进政策办理。

  三、招聘条件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特殊岗位因工作原因,需要设置特殊限制条件的,须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应聘州属事业单位的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我州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学历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应聘县市、乡镇事业单位,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特殊岗位需要放宽学历条件的,须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2.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可放宽到45周岁。有特殊专长的专家或高级技师等需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3.紧急人才招聘原则上不设置户籍限制,全州统一组织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可限到州内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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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招聘方式

  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全州统一组织公开招聘两种方式进行。

  (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根据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对紧缺急需人才的公开招聘简化招聘手续。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包括教育系统招聘的高中教师,卫生系统招聘本科以上学历的临床、检验、麻醉、影像、预防医学等专业人员,文化体育系统招聘的舞台表演、音乐、编剧、竞技体育等岗位人员,广播电视系统招聘的播音、主持人员等。紧缺人才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牵头,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

  (二)全州统一组织公开招聘。除紧缺人才招聘外,其他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全州统一组织公开招聘。

  五、招聘时间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质量,保障各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每年的12月至次年4月前为紧缺人才招聘时间,每年3月至8月为全州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时间。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次年的招聘计划、岗位信息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批,不按时限要求报送的州属单位和县市视为次年不招聘新的工作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程序

  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实行简化程序:

  1.由用人单位制定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实施。

  2.在网络或招聘院校发布招聘公告。

  3.现场或网络组织报名。

  4.考试(测试)。考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成专家组,在纪检监察机关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下对参加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进行测试,确定综合成绩。

  5.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6.体检。

  7.考核。

  8.办理聘用手续。

  (二)全州统一组织公开招聘

  1.制定招聘方案。招聘方案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空缺情况制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数量、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招聘时间、招聘方式、组织领导等有关事项。招聘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主管部门审核,按管理权限报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2.发布招聘公告。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州人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距开始报名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公告一经发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如需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招聘条件,须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发布补充公告。

  3.报名。州属、县市事业单位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以当年招聘公告为准。

  4.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招聘公告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5.考试。原则上同一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县市基层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3,但又确需开考招聘(仅限于招聘条件为大专以上的职位)的,由县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考试采取综合素质考试、专业素质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综合素质考试。综合素质考试主要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考务和制卷、阅卷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本县市考务工作的实施。

  (2)专业素质考试。专业素质考试主要对考生职业能力进行考核,专业素质考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试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需组织制定专业素质考试方案,报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专业素质考试根据行业特点,可采取笔试、面试、实作等方式进行。专业素质考试应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进行,根据需要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