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商务和旅游局2014年招聘3名政府雇员公告
为满足我局工作需要,优化人员结构,经区人社局同意,局党组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政府雇员担任业务辅助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雇用岗位和计划
1、雇用岗位:业务辅助岗位。
2、考试雇用名额:3名(办公室1名,业务科室2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对待工作积极投入,主观能动性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体要求。
(二)具体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掌握一定的公文写作技巧,办公室工作岗位中文及文秘专业优先;
4、有驾照者优先考虑。
四、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共分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及体检、公示及聘用五个步骤。
(一)报名
本着自愿原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交由本人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样表附后,需附电子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方式:请将以上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226205067@qq.com;报名时间:2014年7月7日—7月18日;联系人:戴有兴,联系电话:0731-85880217。单位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1号楼B座3楼。
(二)资格审查
按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答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体检: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3名人选,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通知下达之日起5日内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五、管理和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长沙市雨花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由单位与雇员签定三年期的雇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加班费、其他待遇等组成,按区雇员统一标准执行,其中基本工资根据学历高低为1365-1715元/月(试用期基本工资为1285-1610元/月),提供中餐。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按规定办理五项社会保险。
附件:长沙市雨花区商务和旅游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
长沙市雨花区商务和旅游局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