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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门市农业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7-09 18:09:11事业单位187 收藏
  2014年江门市农业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9日讯为解决江门市农业局属下事业单位急于用人的实际需要,根据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2014年江门市农业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9日讯为解决江门市农业局属下事业单位急于用人的实际需要,根据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其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江门市农业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江门市农业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专业要求”设定到学科类目的,学科类目界定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附件2)执行,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目录中相近学科确定学科类别。

  2、“专业要求”设定为目录中或目录外的具体专业的,则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表述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具备应聘该岗位资格。

  3、应聘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工作年限

  招聘岗位要求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以在原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并须出具有关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14年7月底止。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全部面向“社会人员”,即除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外,其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2013年及2013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五)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3、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5、本公告“应聘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

  6、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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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jmkszx.com)、“江门人才网”(http://www.jobjm.com),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日期为2014年7月28日至30日,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应聘者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到各用人单位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现场报名:

  1、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须正反两面打印)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4、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及其它方面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以及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应聘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的,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应聘者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

  2、应聘者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资格初审

  招聘资格初始审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在受理报名期间,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当场提出是否同意应聘的审核意见。审核期间发现问题的,用人单位应向应聘者及时提出。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