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网

首页 > 招考信息 >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4年江门市农业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7-09 18:09:11事业单位187 收藏
  2014年江门市农业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9日讯为解决江门市农业局属下事业单位急于用人的实际需要,根据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已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审核的应聘者,由用人单位发给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没有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应聘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

  (五)开考比例

  为落实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要求同岗位招聘人数与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之比为1:2。凡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暂停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并由市人社局在笔试开考前统一发布声明。

  四、考试

  事业单位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2、笔试时间、地点。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9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为通用性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江门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江门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组织实施。面试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应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权重%,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能力结构提出(详见附件1)。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及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连同综合成绩一并由市人事考试院公布。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在面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表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放。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完成后,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未能作出体检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面试人选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

  (二)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或放弃考察、录用机会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市人社局。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最迟于2014年底前完成,完成后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市人社局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社局提供。

  十、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行为的,应追究责任。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0750-3873786;市人社局人事监察科0750-3935275。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招聘政策咨询由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受理,电话为0750-3873786、0750-3873702。报名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核事项的咨询由各用人单位受理(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

  1、